剑鞘【勋鹿】
文/软奈
七夕
嫦娥那儿出的桂花酿,馥郁香甜,合极了月老的口味----大概是活得太久也老了罢。这在一众仙友间,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嫦娥倒也识相,岁岁年年,第一个送的便是月老那喜庆又凄清的处所。
因地势颇高,无法对月独酌,广袖一挥,也算是把酒临风了。这么一个胡须飘飘的老头儿喝得身影也越发飘飘,倒是这时才有了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
半梦半醒间,终是记起拈一缕红线,只是不知,是谁的姻缘。
第一章
蔼蔼雾雨,凄凄晚风。
这天,反常得紧。
只是烟雨朦胧间,才越发能得见美人姿态,拨开那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月荷花别样红,一尾小舟缓缓驶来,月色下的西子湖平静而又安宁。
美人着一袭红衣,曼妙姿态散开在纤长的身段,三千烦恼丝缠在盈盈一握的腰间,似被万丈红尘柔柔困住。一转身一回眸,处处不透露着灵动的优美。
尤其是美人还是局促于一舟之内,还能舞得这般自然洒脱,真是难得一见一妙人啊。
不禁让人好奇,红纱倾覆之下,是怎样一张倾国倾城貌,才担得上这一支后来名动天下的舞。
不过,既要名动天下,单单只有舞,那就太过单调无趣,不足以成为百姓闲娱饭后的谈资。总要有些风月之事,愈曲折离奇,愈让人抓心挠肝的好奇,愈容易传得久远。
诺,不少落榜的秀才儿郎,干的就是这种勾当。
不知谁家婢女挽着主子的手笑言,另一只闲置的手正指路边的小摊,粗布上整齐摆放着几本装订严整的小书。
若你随意翻开,就能得见这样的文字:
但见广袖翻飞,裙裾摆动,电光火石之间,说时迟,那时快,美人的剑便已刺进了,正处于断桥中央,当朝宰相大人,的亲弟弟,富可敌国的,江南第一大家,吴老爷的胸膛!
刹那血流如注,风云变色,美人揭下红纱,乃是一张看不出年纪的倾城之貌,一双美目流转,没有任何感情,冷冰冰道:这是你当年丢下我们母子的报应!言罢抛下一个布包,踏着祥云离开,空留婴儿的哭声响彻天涯!
这婴儿,就是后来的家主,吴世勋!
且不说吴世勋现今正值十八,而那件事才过去四年,婴儿是如何以一种反人类速度长大到如今这个模样,也不说吴大人为何需要那么长,那么一大串的形容词,更不说这美人是如何做到身上藏了一把剑还有一个孩子还身轻如燕飞上桥前……
总之,借用后世一句话,槽点太多不知从何吐起。
不过就是这样的故事,颇受街边巷后老头老太的欢迎,甚至还有人设了个处所,专门讲这些传说,咳,这职业,叫说书。咱也不能歧视他们。
不过这吴世勋,倒也还真是个奇迹。十岁才正式为世人所知晓他的存在,也不怪百姓对他的来历多加猜测。家父去世后,靠着一脉嫡亲血缘成为新任家主,左右叔伯狼子野心虎视眈眈,他年纪尚轻顶着压力,却愣是把吴家做得风生水起,闯出了一番新天地,更上了那么一层楼。
这样的人,偏偏还生了一张俊逸脸庞,七分正气三分邪,只许是家教使然,人前总没更多表情,似冰山难融。
这般那般,十八还未娶亲的他,便成了这江南地区,第一钻石王老五。听过他传闻的有些姑娘,路过吴宅时总要端端庄庄,幻想着何日能有个偶遇,一见钟情,嫁入豪门。
第二章
这些不谈也罢,先讲讲,当年那件事,它原本,是个什么面貌。
彼时吴世勋他爹,后文暂且称作吴父,与公主联姻幸福美满,膝下育有一子,家庭和睦。
七夕佳节,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日。却不知是抽了什么风,非要去那西子湖会客,作者想了很久,之所以没把吴夫人气死,还要归功于实在没有人会带着一个孩子,并且是已经拥有成熟心智的孩子出去幽会。
都说晴西湖不如雨西湖,雨西湖不如夜西湖。此番雨夜交缠,自是美得不可方物。
绵绵细雨沁入衣襟,勾勒出水墨画般纹路。
吴世勋还没有现如今的观察力,自然不能觉察出吴父内心所想,只是隐隐地觉得,父亲此行,像是抱了一种决心。
话说回来,他与这个父亲倒也真无几分真情。毕竟自记事起,他就一直是与阿嬷相依为命。阿嬷教他武功绝学,教他琴棋书画,教他生活常识、人心险恶。
十岁生辰那日被告知自己不是什么孤儿,却成了吴家长子,真是匪夷所思。讲这话的人除了那张与自己三分相似的刚毅脸庞,真是一丝毫可信度也无。
偏生一向要强的阿嬷却红了眼眶对他说,这是你爹,你必须跟他走。而阿嬷早已立誓,一生不得踏出山门。
他歪头打量吴父许久,又正回来点了点,算是同意。转身入了小屋,郑重道:“待世勋加冠之日,必当归来,望阿嬷莫要忘记取出世勋垂涎已久的桂花酿才是。”
阿嬷望着他,久久地,像要把此刻之景印在骨子里。忽而绽出一个笑容,“你这模样,倒是真真像极了你母亲。”
叹出绵长的一口气,走上前去,将身上一朴素长剑交与他。“勋儿,你要活着,好好地,快快活活地活下去。遇到什么想做的事,便去做吧。莫要管那尘世的俗规陈矩,我的孙儿开心了,那,便够了。”
如此,吴家长子正式面世。
且说那日西子湖畔游人甚密,多是卖、放花灯者,此乃中元前景。小小一盏莲灯,不知寄托了多少儿女情长、美好祝福。
吴父与吴世勋,孤零零立于断桥之上----有钱能使鬼推磨,更别说简单的封道了。
不多时,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一众游人以为是特别表演,大都屏息以观,不少公子少爷在心底叫好,衙府也终于顺应民意了一次,不过这吴家也忒不厚道,占据这地利不说,还不提前知会一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爷。令人不得不感叹,真是美好的误会。
吴世勋总觉得这雨越发的浓密厚重,视线愈加不清晰。但看了一眼一旁旁若无人紧盯着的爹,又不确定地踌躇起来。只能安慰自己,那不寻常的心率和这一切,都是错觉罢了。
待到眼前真真是什么都看不真切迷雾一片了,他才猛然醒悟过来,想出声,喉咙却如被人用极大的气力掐住一般,连简单的换气都变得艰难无比。
刹那间,所有的感官都变得迟钝起来,而体内像是有只野兽在咆哮着、嘶吼着、叫嚣着出笼。
似乎只是一瞬间,却有一辈子那么漫长。
终是一片清明。
可终究是迟了。
他只看到最后一缕朱色于水面消逝,像大红锦鲤的尾巴,速度之快,几乎不见踪影。还没来得及质疑那是否是幻觉,父亲便已倒在他的身旁。那种代表着一个生命消逝的声音,轻得像是一片枯叶掉落,重得像是背负泰山。
一探,鼻息全无。全身上下目测仅胸前一个伤口,刀口干净利落,正指要害,不错的杀手。吴世勋想,自己偏题了。父亲的手握成拳,从露出的一角窥断,应是一方绢帕。
不远处有窸窸簌簌的声响传来,其实这声音在雨夜中十分容易为人所忽视。但吴世勋自小培养出的警觉性,可称上一等一的了。
果不其然,一侧身,就对上了一双眼睛。
那眼睛亮闪闪的,是不是映着鹊桥银河?充满灵气与自信,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慌乱。
吴世勋大胆地迎上他的目光,笑得狡黠,无言的张狂。
唔,是个不错的杀手,可惜太轻敌了,不过落跑能力倒是一等一的。
躺在父亲尸体旁边装晕的时候,吴世勋如是想着。
第三章
鹿晗是一个杀手,剑术好得出奇套路奇特不说,还极其善用幻术与药物。
无论多么难缠的对手,只要被他盯上,没有一个能逃过一劫。也因此,雇他杀人的价码,高得骇人。特别是,这还是个行踪不定的主,能不能找到他都是个问题,近几年间,还因家底愈加殷实而透出归隐之意,接单由来者不拒变成了看心情。
当然,这种身负数命的人,是不能让人知晓他的真面目的。不过江湖上有流传,一说其有三头六臂,二说其长相奇丑无比,三说其乃公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
第一、二种在江湖上流传甚广,据推断,应是一众汉子为避免鹿晗太占风头而做的合理化幻想和不知不觉推波助澜的作用。
要真像第三种说的那样,那他们还要不要活了!
奇丑无比?
想起那日灵动双眼,吴世勋眼中隐隐笑意。
收回思绪,他递了只金丸下去:“给你家儿子买点肉吃。”
属下弯腰接过:“多谢家主。”继而退于门外。
四年。
四轮春秋交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世人赞他奇迹,他却仍是觉得,太慢,太慢。
他用了四年时间巩固自身地位,同时将影响力渗透到其他方方面面。如今,算是勉强如意。
几近迫不及待,他要见到鹿晗。
属下原以为他要报仇,但绝不用如此大费周章,还易弄巧成拙,因而十分纠结,又碍于家主的威严不敢过问。而他放出消息的同时,江湖间流言四起。于此归结又有三说。
你说江湖人士不会如此无聊,其实不然,他们也是小老百姓,茶余饭后的,总要有所消遣。而近几年大事寥寥无几,吴家作为江南第一大家,理应为百姓分忧才是。
这三说。一说他引蛇出洞置其死地,二说他有事相求仇家倒霉,三说他对那鹿晗一见倾心一片痴心。
痴心一片?
一个利落转身,长剑停于心口之处,轻微摩擦之间,玄衣已然破损。似乎再多些微气力,便可置人于死。
来者一对明眸灿若星辰,淡然笑意浮于唇畔,好整以暇看着他,像是料定了他不会下手。
吴世勋弯弯眉眼,收剑。
“鹿晗。您可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啊。如此大胆,就不怕在下一剑直入报仇雪恨?”
“吴家主真是说笑了,您这怎么会是灯火阑珊处呢?再说了,您还对在下有事相求,眼下这秘密您还未曾得知,我又何故害怕一死。”被点名者笑意盈盈。
吴世勋一挑眉,“明人不说暗话。日含小妹妹?”
“都说了是单名一个晗!而且爷是纯爷们!还比你大!小奶包!”条件反射一般迅速作答,吼完之后自己也愣住了。
不自然地咳嗽两声,恢复那副不痛不痒的笑面虎模样:“咳咳,你认出来了?”
“我说鹿晗啊,你转移话题的能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厉害啊。”看着他耳尖一抹嫣红,吴世勋同样笑意盈盈。
“咱们进屋,叙旧。”
鹿晗眼睁睁看着吴世勋以极其细致的手法做完了一整套沏茶的工序:烫壶、置茶、温杯、高冲、低泡、分茶。
“还挺有模有样。”鹿晗唇角微翘,揶揄道。做完剩下两道工序:闻香、品茶。
“这些年你过得如何,可有嫁人?”吴世勋瞄准时机,严肃道。至于这严肃是真是假,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咳……咳咳!”鹿晗正抿入一口清茶细品,闻此惊世之言不可避免呛了一口。
见他接二连三吃鳖,吴世勋心情大好,兀自笑言道:“也是,哪有人愿意娶个杀人如麻的做妻子啊。”眼角余光却是小心翼翼,观察鹿晗的表情。
果不其然,鹿晗面上的温度变了一变,却硬是端着面子,拾起放置一旁的绢帕,擦了擦嘴唇一周水花。才神态自若回道:“是啊,在下与家主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嘛。再说,大小我也是条汉子,终究是我娶妻。”
实则舌尖已苦涩不堪,致使身心乏力,让他想瘪着嘴抱怨,为何这茶回甘久久不来。
亏我还天真以为你能信我如初。
第四章
“我们如今,算是终于修成正果了。”男子柔柔一笑,千万情丝融在温馨话语间。
“可孩子们还没……你说,我的做法是否太急于求成了?”
“能帮的你不是都帮了?这天上地下的,你还真是个月老命。”
“职业病,能改?”他斜睨他一眼。
“不不不你不用改,我喜欢。”狗腿笑。
男子便是“吴父”。
当年天庭人称,桂花小仙。本就是由桂花树幻化而来,如此叫也无可厚非,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嫦娥自错事奔月以来,郁郁寡欢,喜足不出户。自他出世,送酒的工作便都由他代劳。
可怜他一个大男仙,却屈尊于如此名号之下,憋屈得不行。
仙本该无欲无求,他却在与年年岁岁与月老送上佳酿这一过程之间,渐生情愫。
知晓实情的一众仙友也明了,这不过是太过寂寞,寻人作伴,其实真无多少大不了。
但天帝威严,又岂敢撼动。若此次不罚,只怕后来者会更加猖狂。说明白了,也怪不得他。他们不会做出出格的影响六界的事,可不代表其他人不会。罚得重,才让后人知道,这是不好尝试的事。
于是投入轮回,历经艰险。鹿晗与吴世勋,算是拥有他们各自,留于人间的最后一缕魂魄吧。也是最像他们本性的。
“鹿晗,你明知我找你是为了什么。”吴世勋叹了口气,“何必给自己冠上莫须有的罪名。我虽对那爹不熟悉,却也明了,若非他愿意,天下无几人近得了他的身。我只问你一句,当日,是否是我娘。”
你丫的这梁子结大发了啊!不解释清楚就是折了夫人又赔爹啊。
“你既清清楚楚,也何必多此一举来问我。”鹿晗佯装思考,稍加停顿,又绽出一笑。
他本就生得艳绝,此刻有意诱惑,自然倾国倾城,也倾了,眼前人。
——“一世倾勋,倒真是个好名。”
——“不!是一世功勋!”
——“我说是一世倾勋就是一世倾勋,改、不、了!”
“总归还是小孩心性,我比你年长几岁,也不便同你计较。诺,你娘给你的,接着。”
成功堵住吴世勋的年龄辩驳炮仗。
是一柄长剑剑鞘。通体乌黑,隐泛亮光,朴素与华丽的矛盾结合体。
吴世勋却一眼认出来,这分明与当年阿嬷的长剑……
这几载春秋,他过得并不好。像把一重又一重的绵长相思拈成红线,无论山高水长,系于心间。那样沉重的谜团像有实质,压得他喘不过气。即便是再强大的人,没有支撑,也难捱过孤军奋战的寂寞如潮。
没有剑鞘的剑,不足以被称为宝剑。
而如今,终于有了一点依靠。似乎再长路漫漫,他也能坚定地上下求索,朝那曙光奔去。
“师父说,让它来保护你的剑,让我来,保护你。”最后三字趋于低沉,像是承诺,砸在心田,瞬间,开出花来。
剑有了剑鞘,而吴世勋,有了鹿晗。
-全文完-
【写于七夕,咱的情人节。今天放出来……大概也算应景。古风试水作,以及月老的胡子……可以当它假的,毕竟人家是神仙不会变老的吧……
有些话稍微解释一下,鹿的师父就是小吴他娘,然后他们从小就认识……阿嬷你可以当她是小吴外婆。
另外依旧最初发于贴吧……
#论自说自话的本领如何练成#
槽儿废话太多过零点了怎怎怎么办!! 】